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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终章 (第14/22页)
蒋文乐之后的表情,抱着他的双脚,托起他的脚后跟低下头深深地呼吸,再次搜刮他脚上的味道。 敢对蒋文乐做这样的事,也就是林凯东了。 英俊的小狼狗可是万人迷,在哪都是。虽然从不以男神自居,但的的确确就是很多人的男神。要知道,帅气的男生往往会被人主动搭讪,可一旦帅过某种程度,就会变得鲜有人问津。小狼狗可是公认的颜值天花板,性格又阳光,就连直男都可以为他变弯,何况那些本就对他倾心的人。 绝大多数怕是连看着小狼狗的眼睛和他说句话的勇气都没有。 所以小狼狗收到过的情书比告白要多得多得多。 鲜有人敢直视这束耀眼的光。 2 一开始,连林凯东也不例外。 但是天在算,人也在算,算着算着,林凯东就把这只小狼狗连哄带骗的牵回了家。 脸有什么用,哪有阳光帅气的小狼狗香啊? 小狼狗的白袜穿了一天也不见黄渍,白色的棉袜穿在他脚上,就是最好看的皮肤。看着像年糕似的软糯,摸着却筋骨分明。撸起裤管扒下小狼狗的长袜,小狼狗那一向不示人的脚比豆腐都嫩,那脚趾修长得哟,感觉能弹钢琴。 喜欢得狠了,是真的想吃掉。小狼狗的脚瘦长瘦长的,脚上的rou不多又极嫩,很适合做成刺身。什么佐料都不用加,就蘸点他的血,血液的腥咸足以升华脚rou的鲜嫩。筋可能是最好吃的部分,不管是脚背上连接脚趾的肌腱,还是连接着脚后跟和小腿的,那一根纤长紧绷的跟腱,都应该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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