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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第4/6页)
定主意做贼,那除去初见,往后每一次见麦春宙,都相当于踩点。 早知道施岩仲会转手把首饰送到拍卖场,他就不会把阿妈的两件首饰交给施岩仲。他只是想得到一个来加拿大的机会,因为他听阿妈提过,她要去加拿大见一个朋友,很快就回来。 他真蠢。 陈麟声看到红灯,捏动了车闸,轮子在路面上猛地摩擦。他单脚踩在地上,撑住了车子,抬眼盯住红绿灯。 阿妈临走前交给他首饰,嘱咐他藏好。 可他却交给了施岩仲,盼着施岩仲能送他去加拿大。 他太蠢了。为什么他不听mama的话。 还不是因为他太软弱,不想受苦,只想着去找人,却忘记mama的嘱咐。 绿灯亮起,陈麟声狠狠踩下车蹬。 他一定要把mama的戒指拿回来。 如果可以买,那他愿意变卖所有。如果麦春宙不愿意卖,那不管是偷,还是抢,他都一定要拿回来。 此时此刻,他不去想任何后果。 陈麟声飞速蹬动着自行车,路过一支骑行队伍,路过无数陌生面孔,离开市中心,顺着河流的岸往前去,路过冬季也葱郁的植株,一幢幢分散耸立的的白色别墅出现在眼前,每一家前都分布着草坪。 他很快找到了麦春宙家。 他将自行车丢在枯萎的草地上,抱起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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