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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那天,我其实要告白的人就是 (第4/4页)
,「所以,第一眼的邂逅,就为他倾心。 「因此,我发了狠的念书,」 「住进刘时雨家,考上学校。」 「在社团招生的那天,我其实要告白的人就是……」 听到这里。 乐乐噙着眼泪,怎麽样也不让我说出来─ 那个呼之yu出的答案。 她慌忙的站起身来,满脸的迷茫,与旁徨。 一个踉跄,她不意翻落了试管盛装的红酒。 瞬间,洁白的制服晕染上混浊刺目的红sE。 她甚至毫不在意身上被湛Sh的那块衣料,就这样,头也不回的走掉,扔下这句。 「啊,我突然想到班上还有件事情,对不起,雪梨,我要先走了……」 但乐乐,该说对不起的,从来都不是你。 是我。 对不起,乐乐。 决定了要离开刘时雨,下一步,就是伤害你。 我亲手造就即将失衡崩裂的局面,我自己面对。 为了子靳,我真的可以。 只是。 我已经不知道。 这麽做。 到底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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