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回忆7 (第4/7页)
切,闻若康只是拇指轻轻地摩擦了两下,像是教训他一样按了一个印章。 陆维倾一痒发出了咯咯的笑声,那样子,真是毫不知觉的勾引。 冰释前嫌后,关系比之前更火热了些,闻若康仍经常在足球训练结束后去电影院找他,但陆维倾却不再拉着他去吃那个馄饨摊了。 “我以为你爱吃。” “其实还好。”陆维倾有种没来由的确信,他知道俞生南不会再出现在那儿了。 周末两人一起去打保龄球,球馆在市中心的广场,那里还有家新开的KFC,很多人聚集在门口排队,洋快餐大热之势很快席卷了北京,赶潮流这个词在食物和娱乐上发挥得淋漓尽致。 闻若康就是一个赶潮流的人,他家境不算殷实,母亲隶属于北影厂下属影城单位的普通办事员,父亲在文工团演话剧,像《雷雨》《茶馆》这类的作品常常露脸,也因为父母都是做这类型的,他天生也喜欢新鲜的事物,电影,娱乐,好玩的,好闹的,他都门清,陆维倾跟着他在北京去过不少地方。 也不仅是他的功劳,和温昕的几次相处,加深了陆维倾对流行文化更深入的了解,不纯粹是广播里听到的,也不是那种报纸上的发明创造,“流行”这个词在大城市里有了更多的文娱载体,像保龄球,像桌球,像欧美金曲,像电影漫画,都变得绘声绘色起来。 回首望一望自己的过去,视野竟是那样的狭隘。偏僻的小镇已然和大都市脱轨,无论是生活习惯还是思想观念,如云泥之别,天上地下,不知还要多久才能再度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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