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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第10/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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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天命难违,那三足金乌的延续,很显然,太一要早做筹谋。
太一因着这个缘故,也就不抵触,和nV娲在一起了。
没什么好说的,你敢算计人家,让人家在洪荒一众大能面前陷入两难的窘境!
太一自己代入一下nV娲的视角。
你是祖龙的皇子。
为了躲避天道的清算和龙族的无边业力,而男扮nV装。
还为此和伏羲伪装成道侣。
然后一个男的,很不知趣,公然求娶你。
然后你因为二人身为同X,同X如何成婚,而婉拒了那个男的。
然后那个男的还追到你家里,百般纠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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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堪其扰,答应了他的求娶。
然后内心深处,却为此而异常愤恨,而把这个b迫你与他成婚的男的,变成了一个nV的!
以做惩戒!
这不是合情合理?
nV娲作为祖龙的皇子,圣尊门徒,未来的天道圣人,内心之高傲,也可想而知。
他是好招惹的?
招惹他不用付出代价?
而太一为此而付出代价,又何冤之有?
总归是他自己不好,以为nV娲X格温和,便是算计了她,也不用为此而付出任何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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