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证人 (第3/9页)
“假银”。 二十万两,是一个州府整年的赋税收入。若是流入市场,将会导致物价飞涨,民生凋敝。 更让人胆寒的是,那些银子是从各州府官库里来的。 这无疑是踩在了帝王的底线上。 皇上雷霆震怒,当即要严查。可是灾情已然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若是腾出JiNg力严查,势必以民生作为内斗的砝码。 最后,刑部将铸币司和下属几个官矿上下五十余人治罪,主犯畏罪自杀。这件事就再也查不下去了。 说到底,那些人是占了洪灾的便宜,才得以脱身。 可这天灾,又从来不是人可以控制的。 苏陌忆不信巧合。 灾祸不可控,但上报朝廷的时间是可控的。 那场洪灾的消息若是早到半月,皇上都不会陷入如此被动的局面。 此事得成,须具备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第一,皇上得知灾情的时机;第二,清理掉所有可深究的线索;第三,与下属某个官矿的关系。 苏陌忆梳理线索之后发现,朝中高官,只有宋正行具备这样的能力。 他为官数十年,侍奉了两代君王。前朝时期,曾在矿业发达的洪州任刺史一职。而后被先帝调任刑部侍郎,升任刑部尚书不久后,被皇上任命中书令。 可怀疑归怀疑,没有证据,甚至没有动机。一个朝中重臣,大理寺当然不能随意盘问。最后,也只能往他府中安cHa一个线人,以期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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