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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了谁?谁保护了法律? (第3/4页)
己伙计都误中了…那、还能说什麽呢~? 而且先不说这算不算暴动、SaO乱什麽的…充满攻击X的行为、都打到面前了,不以暴易暴又如何消停?还是说这都不算犯了香港法例?还是说就因为出发点是合法的,就可以犯法了?要是如此,那警察岂不是可以随意杀人﹗ 最好笑的是,有人说那些上街游行示威的、特别是负责冲锋陷阵,丢丢石头推推铁马、总之就是手里拿着一堆玩具的年青人,说他们无知、说他们受人煽动;当然,他们自会反驳说他们并非无知,也没受他人煽动。 自愿出来,是应该的了…至於煽动不煽动的,得看他们从哪里收到什麽样的讯息又如何理解,讯息来自何人何处又是什麽目的发出的;反正最易煽动的,肯定是最易冲动的。 再说是否无知嘛…得看怎麽去看。我也相信他们上街游行示威是为了争取民主自由,怕立法後,动不动就被抓去内地受罪了;从这一点看,他们不无知。 但要说无知嘛~也的确无知得可以﹗是以为送中法过不了就安全了?光看这一点就真的是无知了。 那怕是小时候没读过书,但有听过故事的都知道,中国法律最强罪行—莫须有。 再说,是以为送中法没通过就能受到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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