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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妨害风俗条例在法律上不成立 (第3/5页)
「这是第三件事吗?」 顾焰:………… [宿主,他在狂掐人中欸,他还好吗?」 裴天澜正认真看着合约上每一条条款,并把自己觉得不妥当的都划起来,没空看顾焰反应如何。 饭可以乱吃,合约不能乱签,她妈一向都是这样教她的。 「哼,没必要看那麽久,签了,你NN的病和被你弄坏的衬衫都不用再烦恼,或者不签,在你NN病危的同时还得再背上一层债务,你并没有选择。」 裴天澜心想,她也没有想不签啊,但要是啥都没看就直接签的话岂不是显得她很掉价? 人争一口气,裴天澜一向的生活准则就是累了可以躺在泥地了打滚,但要被人踩过去又是另一回事了,不然她一个没什麽上进心的丧b怎麽可能撑得到年级前十,还不是全靠那该Si的自尊心. 「合约第12条,甲方有任何要求乙方需随叫随到,这里的随叫随到是什麽概念?」 裴天澜皱着眉头。 「难道我在上课中也要立刻请假去找你吗?」 顾焰没觉得哪里不对,理所当然道: 「那当然,我会叫你那一定是用要事,那点破课怎麽能跟我的事相b呢?」 「但你在合约第一条就说,甲方不会侵犯到乙方任何有关学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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