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是盗墓贼_第十三章 又见巧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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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又见巧合 (第5/6页)



    “正因为你属於公众人物,才要自觉接受监督。法律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但同时,法律对你们这类人也有着b较严格的要求,作为公众人物,对社会风气有着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所以侦办你的案子才要谨慎再谨慎,虽然没有你盗墓的证据,但发生在你身上的巧合太多了,又被曝光在全国人民眼中,你这案子刚出现就被上面重视了,属於部里重点督办。而且我们的所为都有法律依据的。”

    “先说你的拘留,根据《夏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警察机关对於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而你巧不巧正符合其中三点。第一,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别瞪眼,在我们眼里,你就是重大嫌疑人,而且同夥是谁也不清楚,就算监控你的通信,也不敢保证你有没有将信息发出去。不洗清嫌疑,谁现在敢放你?”

    “第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这点不能否认吧?你可是连家乡,父母都交代不出来吧?

    第三,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夥作案重大嫌疑的。盗墓肯定不是一个人的事对吧?你里这麽多巧合,说你、或你们流窜作案、团伙作案,有错误麽?”

    “可我根本没盗墓啊!”梅谦叹气,虽然吕天路律师也同他讲过这些法律法规,可在侦办他案件的警官嘴里说出来,又是另一个味道了。

    “你也没有自己无辜的证据不是?如果你能说出自己的来历,我们肯定能查到,嫌疑不就被洗清了麽?”

    “谁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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