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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 (第6/10页)
中最让人为之称奇的地方,就是这个平庸的种族总能在各个时代中孕育出极少数惊才绝艳的个体,由单个个体带领整个种族走向崛起,而陆爵就是星际时代的选中者。 他是唯一一个觉醒了全面异能、突破人类极限的存在,他是人族的守护神,是敌族的眼中钉,他的事迹在宇宙中都广为流传,他是一个活着的传奇。 功成名就的陆爵是无数人类的梦中情人,若是第一次见到陆爵,很难想象这种做派的男人是军旅出身。 总是用古板的西装一丝不苟包裹住身躯,还不忘戴上白手套,吝啬到连一寸肌肤都不肯露出,甚至会用香水掩盖自身气息,防止有不长眼的血族闻到后失态。 但已经闻过陆爵气味的血族却不会受这种干扰,譬如唐隐,他每次见到陆爵都会本能回忆起那迷人的香味,这种让人抓心挠肝却又点到为止的渴望是陆爵独有的特色。 每当陆爵摸领带、系袖扣甚至只是单纯坐下来,大腿侧隐约露出一圈衬衣防滑夹的腿环的时候,都让唐隐恨不得撕破对方的衣物恶狠狠进食。 因为唐隐始终记得他和陆爵的初见,那也许是陆爵最狼狈的时候,遭遇叛徒背叛、沦落到被当成血食,连蔽体的衣物都单薄破损,完全藏不住那诱人的香气 就如此刻。 唐隐不可置信地看着后厨中虚弱的男人,原本耀眼的金发沾满了血污,蔚蓝的瞳孔涣散,他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块好皮,裸露出来的肌肤布满了审讯留下来的虐待痕迹,状态堪称惨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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