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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4/7页)
手往家走,就像生怕我会化成一滩水融在街上。我踩着他的脚印思考,我今天是不是真的吓到他了。 我抬头,先看到他的肩膀,耳根,然后才是鼻梁。盛翊好高,所以应该不会吧。盛翊的手好大,和他牵手很温暖也很安心。他是我哥啊,永远要比我坚强比我聪明,他不能怕。我反握住他的手指紧了紧:是的,如果他松开我,我会像冰淇淋一样化掉,从他的指缝溜走,腻在街上,然后被苍蝇和流浪狗吃光。 尝到了甜头,我开始想尽办法惹盛翊关心。我发誓我不是调皮的小孩,但招人疼总是要使些心眼的。不过开煤气这事儿太危险也太疼了。主要是输液,我揉了揉胳膊,青春期的小孩也会害怕打针的。 好在初中大家都爱看些言情,我好奇,问同桌借了一本:《沈总别虐了,夫人她已带球跑》,她眉飞色舞地跟我介绍这本是她的心头好,女主是苦苦修炼了三百多年只为爱上男主的狐狸精,化成人形只为和心上人相遇。哪知这沈总是个抖s,虐身虐心。她看了三天三夜,哭的肝肠寸断。 不得不说女生的眼光就是不错,连贯刺激的剧情我两个早读就看完了。就是不太懂沈总为什么非得在女主受伤后才对她好。我去问同桌,她一脸深沉地告诉我,受伤是门艺术,我见犹怜梨花带雨,沈总一下就心软了。 是吗?我认真思考了一晚上,沈总盛总,应该都差不多的。 不就是受伤么?前车之鉴也很不错。我翻了翻,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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