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禁婚(强制/SC/1V1)_家属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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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属 (第3/6页)

减刑,辩护律师可以说是使劲浑身解数,和检察官在法庭上针锋相对。

    程序正义存在的意义。

    “被害人在受到侵害时才十二岁,再怎么‘自愿’,也是狡辩不得的强J罪。强J幼nV,情节严重,罪加一等。”

    翻着案件资料的林疏忍不住在心下义正言辞道。

    林疏最恨强J犯们。

    暴力与X息息相关,X与权力息息相关,强J犯们是一群只敢在妇孺躯T身上耀武扬威的兽类,令他心生厌恶。

    这几年下来,强J犯们最怕得知林疏担任他们案件的检察官的消息,因为林疏是个出了名的对强J犯穷追猛打的“疯子”,他在强J一类的案件上火药味格外得猛。

    然而,林疏此刻深知同事们说得有理,被害人本人的态度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判决。

    唉。

    林疏头痛地扶额,他可不想办砸自己接手的第一件“大案子”。

    坐在办公室看了会卷宗,时间已经指向十一点。

    时间真快。

    “我先走了。去和被害人家属面谈。”

    林疏拿起挂在椅子上的大衣,潇洒地起身离开。

    对于检察官来说,能和被害人面谈可以高效地推进进程。

    但是,当被害人是未成年时,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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