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注册公司 (第2/5页)
创作的时候,林枫忙完这一切后,就先去睡觉了。 明天上午要去注册传媒公司,下午就得去准备录节目的事情,所有事情都处于起步阶段,他必须得亲自盯着。 他要忙的事情太多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枫就出门了。 他先喝胖子去找了一家代理公司去注册公司,注册的名字选用了林枫之前敲定的“银河”,只是胖子这货还对“麻豆”念念不忘,走的路上一直嘀咕着麻豆有什么不好。 林枫也不好解释,就让他继续嘀咕吧,或许有一天他会知道自己的良苦用心的。 新公司,林枫占股七成,胖子占股三成,但是由胖子担任法人。 林枫不喜欢站在台前当老板,他喜欢低调在幕后cao控一切。 公司的法人不等于是公司老板。 而且公司法人不是风风光光的位置,其背后还有未知的风险,一旦公司出问题,有关部门找的就是企业法人。 让胖子当法人,当台前的老板,是林枫事先跟胖子商量好的。 合伙做生意,就算是再好的朋友兄弟,也得把丑话说在前头。 林枫见过很多亲兄弟合伙做生意,最后反目成仇的。 所以林枫也把其中的利害关系跟胖子说了,他不想坑胖子。 胖子就想了一会儿,便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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