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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 (第3/30页)
被脚印踏脏,作不得数。 儿时卧在mama床边,求她给自己讲故事的时候,就对北方的鹅毛大雪充满憧憬。他猜是mama手掌的温度,总是很凉,可摸着贴心。 不知是不是他的心愿这样小,神明随手就可以实现,当晚真的下起了大雪。 一般李时用过晚餐就会回酒店,处理一些工作上的琐事。那夜他太高兴了,他跑到外边去,不戴围巾,不戴手套,帽子也没有,他徒手接雪,蹲在地上捏一个不成样子的雪人。或者只站着,仰起头呆呆地看天空中低旋曼舞的雪花。 在路灯的暖光里,好像不是很冷,他投入地赏玩这场独属于他的雪。 忘了给唐知更打一个视频通话,也觉得隔着屏幕看雪没什么意趣。 李时走进一家饰品店。多是女孩,他格格不入地挑了个晶莹剔透的玻璃瓶子,雕着复古纹样。 本来打算速战速决,又被一根装饰着一只金属鸟的皮筋吸引了。 唐知更现在的头发长到肩膀下一点,他头发多,用那种小直径的弹性皮筋总是绷。他没说什么时候剪,可以先买着。 李时挺愉快地结过账,把皮筋套到右手手腕上,推开门,地上的积雪已经快没过他的脚踝了。 他收集了堆在常青灌木丛上的雪,虚虚地压进玻璃瓶里,像灌满了一整瓶柔软的云。 不敢用手握着,怕它化了,李时跑到附近的快递站,加急加冰袋,把这瓶雪送了出去。 祈祷它不要融化。因为里面装着我突如其来的分享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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