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二十四 (第3/6页)
天空,结果──什麽都没有。 …… 这次我来,把两个终极目的摆得很明确:一是把傅重光带回去;二是打他一顿。不,也许前後应该调个顺序。近而立之年,我倒回去做一次X情中人,只因想揍一个人,就真的买了机票出国,为了对得起我的钱,我决定,无论那王八蛋回不回台湾,我都得揍他一顿──当然,要是揍完之後,傅重光还愿意顺便回台北,那是再好不过。 时隔近三年,再次见到孔宜。她头发更长了些。快及腰了。在人cHa0汹涌的机场内,入秋,她套着件合身的酒红sE薄外套,把x前撑得鼓囊囊的,下半身是条牛仔K,除了那头长发,她好像哪里都没变,又哪里都变了。 赤鱲角机场极大,我们约好出境後先通个电话,人海茫茫,一时间,重逢成为一件毫无头绪的事。我举着手机四处张望,忽然就看见了她。隔得有些远,当时孔宜也正举着手机,那一眼,她正好回过头,颇有点心有灵犀的滋味,总之,我便看见她,她也看见我。当年在中正机场,那头黑发还是半长不短,二十六了,还像个刚毕业的nV孩,瞧着好说话,其实也有不为人知的脾气──这部分,我深觉不会有人b我更加感同身受──我印象极深,她说:陈烨,那我走了。然後真走了。背对着我们走入乱哄哄的人流,再没回过头瞧一眼。 这次,我背着旅行袋,站在原地,不是两年前的台北,而是两年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