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二章合同 (第4/5页)
答应了。但这是正事儿,老头支使我过来就专门问这个的,你可得让兄弟有个交代啊。” 其实他追问得很刻意了。 明明站在理智的角度,他该觉得明岚的地位无可动摇。毕竟他也见过秦周对其他人的态度,和对明岚,也称得上差别显着。 别说他本身就是个花花公子,业余Ai好就是泡泡小网红,站在他的视角,外面养个nV人不算什么大事儿,和婚姻没有丝毫关联。其实就算是明岚本人知道秦周打算包养个nV人,都未必会真的生气——她是豪门大户养出来的,和秦周的结合是强强联手,明家和秦家都会因此而受益,和那种以sE侍人的nV人,根本不在一个高度。 可不知道为什么,安弘盛就是一直不看好秦周和明岚。明明两个人郎才nV貌,无b般配。可就是隐隐有一种感觉,秦周对明岚的态度,和他那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锋芒锐气,不太相符…… “正事儿是这个?我还以为,正事儿是想办法把游乐场的经营权卖给安弘柏呢?” 秦周语气甚至有点漫不经心。 “嘿嘿……”安弘盛一下就乐起来,“我一猜你就知道了。” 只看名字也能猜到,安弘柏是安弘盛的哥哥。从名字猜不出来的,是安弘柏才是安家名正言顺的继承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