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劣的救世主_第十章 所谓贵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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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所谓贵族 (第2/6页)

老牌帝国,自开国皇帝乔治一世颁布《新爵位法案》後,在贵族制度这方面,天鹰便一直向着一个诡异的方向加速前进着。

    男,子,伯,侯,公,公爵之上还有着分管四境的四位大公,大公对於自己所管辖的领地有着最高掌控权,并且拥有着极高的自由度,地位仅次於天鹰的皇帝。而各个贵族爵位还根据能否由长子继承爵位,细分为终身贵族和世袭贵族两种,终身贵族仅本人活着的时候拥有爵位,而世袭贵族在Si後,其长子可以继承其爵位........直到这里,天鹰帝国的贵族制度都还没怎麽跑偏,除了额外增添的四境大公的位子,在一定程度上制衡了皇帝的权利之外,大致上基本於第四纪古帝国时期的制度相同。

    可在这份法案最後额外追加的一条规定,却使得贵族爵位这项制度的本质有了根本上的变化。

    只有侯爵及以上的爵位确立,才需要天鹰皇帝本人或是本境大公的亲自分封,至於伯爵及以下的爵位,则可由当前分区的大贵族代为分封,甚至伯爵以下级别的爵位确立都可以无需上报。

    这项条例乍一看没什麽,上升的高度最多也就是乔治一世想偷个懒,可具TC作起来就导致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曾经象徵着无上荣誉的贵族爵位,现在已然可以用资本来衡量,贪W瞒报的情况时有发生,伯爵及以下层次的贵族在天鹰泛lAn成灾。

    两个身份地位大致相同的伯爵站在一起,可能一个是曾经跟着乔治一世一起参加战争,军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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