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_庭审1【剧情章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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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1【剧情章无】 (第4/6页)

踪案的调查中设法摆脱了警方的怀疑。哈里森引用被告在失踪案的口供后总结道:“被告并非因激情、冲动或精神紊乱而作案,她计划详尽,手法残忍,有很高的反侦察意识;因此,我们应当认为她是在完全清醒且理解是非价值观时犯下的谋杀。”

    哈里森又指出,被告与受害者并没有任何长期的关系和恩怨。即使有,也无法合理化她的行为。她提醒陪审团,法医小组的报告显示每一具遗体都有不同程度的损毁,同时有证据证明她食用了一部分遗体。

    “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她有从犯——她的父亲。然而鉴于他已经死亡,在此检方不予起诉。”哈里森指向白板上最后一名受害者的照片。

    最后,哈里森请求陪审团做出一致的有罪判决。她回到自己的座位。随后是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述。

    梅森·卡特开口:“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您们在此是为我的客户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我们无法否认她和这17名被害人的死亡有关,但我在此请您们保持开明的态度,仔细听我接下来要说的话。大陪审团判定有足够证据对我的客户进行包含至少4项一级谋杀的起诉。”

    他接下来详述了陪审团不应做出一致有罪判决的理由。他出示了证据2A至2C:被告人在当地医院精神科的就诊记录、精神类药物安律凡和喜普妙的收据、和急诊室就诊记录。卡特表示,被告人在第一名受害者死亡前便深受精神问题的困扰,这在她高中时影响了她的正常社会生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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