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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物以稀为贵 (第3/6页)
/br> 但不是现在,要等到八月,九月新玉米上市,她要提前一个月卖煮玉米,这样应该能卖上价去。 等食客吃习惯她的玉米,就知道这个品种的玉米有多好吃了。 感谢前世自己买的玉米穗,不然的话,根本吃不上这种甜甜糯糯的玉米呢。 想当初,这种玉米,也是街边小吃中,深受百姓喜欢的一种食品。 锅开後,十分钟就可以熄火捞出去了。 满满一盆子热气腾腾的玉米bAng子,被乔麦端到屋里的炕桌上。 “师父,您是给我们煮玉米去了?” “是啊,南边的玉米都长成了,我瞧着不错,跟人家种地的商量了一下,买了不少回来,一进八月就打算买这个。” “师父,这玉米看着品相不错,可是大家平时都用这个熬粥,谁还会稀罕这东西呢?我觉得不会好卖的。” “话不能先说圆满了,一会儿等凉一点嚐嚐看。” “富人家肯定不吃,他们都说这东西是低贱之人吃的。” “那是他们没口福,不要觉得有钱了,就觉得粗粮不配他们的身份,其实粗粮对身T的好处大着呢,我跟你们说啊,但凡长寿之人,五谷杂粮从不挑剔,但凡那些富人,挑这个挑那个的,总是早早仙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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