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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他皱了皱眉,却没睁眼,捉了柳风宜的手,偏头将脸颊贴着他的掌心:“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也是这种天气。” 五年前,日月崖一夜城池陷落,方闻洲伤重败走太原,因着悬赏的缘故,只好蛰居不出养伤。他住在太原一家破落的客栈里,隔街便是流民巷。风声渐松的时候方闻洲也会撑着伞出门,北地的冬天一向残酷,几乎每日都有尸体横在大街上,流民巷乱得很,偷鸡摸狗都只能算得上是小事,那日方闻洲刚出客栈门便见了个被偷东西的倒霉蛋,正揪着小贼的头发理论。那是个高大的霸刀弟子,背着一套傲霜刀,穿着紫色的制式服装,头发梳得有些乱,眉目间全是年轻人独有的朝气。他生得俊,生起气来也叫人讨厌不起来,方闻洲多看了两眼,有些恶意的想:这小贼今天要是挨了这少年一顿打,怕是活不过今年冬天。 少年这时却将揪人头发的手放开了,似乎是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反而从怀里掏出一包干粮递给小贼。 方闻洲闷得久了,便是看雪也能看上一天,因此他撑伞看了少年很久,直到少年的背影消失在晨光中。 “真是个很温柔的人啊。”方闻洲想。 少年的眉目在晨光中逐渐模糊,又在火光中清晰起来,方闻洲强忍清潮涌动,打落了柳风宜正欲自戕的短刀。 “方统领!”柳风宜不解,伸手去抓那柄凶刃,却被方闻洲踢更开。 “小宜……”那是方闻洲第一次这样叫柳风宜,他望着柳风宜的眼睛,做出了那个改变他一生的决定。 柳风宜从没听方闻洲说过这些。或者说,他俩这样安静说话的时间其实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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