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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遇鹿 (第5/6页)
是演开心。 晚上萧宁负责值夜,他从来没摸过弓,打猎这方面肯定帮不上忙,自然是只能负责后勤了。 弓箭自古以来都是最昂贵的武器,农村猎户的箭,都是自己手工制作做的,费时费力,成本非常高。 猎户打猎,基本都是靠猎犬,设陷阱或用捕兽网围住猎物,很少用弓箭。 凡是敢用弓打猎的猎户,多少是有射击天赋在身上的。 因为箭矢太少,根本支撑不起大量练习箭术的消耗,所以,当试过几次次,发现自己没有天赋后,就会放弃弓猎。 只有贵族围猎,才不担心箭支的损耗。 而李爷爷,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弓猎,但他的准头也只有60%。 他使用的弓箭,本身材质低廉,这种情况下还能有60%的准头,算得上是位箭术高手了。 沈烨刚拿到这弓,一开始也是好几回没射中,被李爷爷说了几次。 他虽然用过很多弓,但这种简单的自制弓箭还是第一次使用,要重新调节手感,熟悉性能。 一旦让他熟悉了这弓的情况,那基本上是百发百中了。 沈烨站在一棵树后面,拉弓瞄准了远处一头白色的梅花鹿。 箭矢破空而去,却……射在了梅花鹿的脚边。 梅花鹿受惊逃跑。 沈烨跑出来,一边把它向李爷爷埋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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