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四章 大明契约论 (第3/9页)
不及家人! 你这都连大家祖宗也不放过了! 刨祖坟啊! 什么我们都是跪胡元的?这天下有哪个祖上不是跪胡元活下来? “这可真不一样,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作为食利者享受了权利,那就要承担义务,宋朝的儒生可谓享尽了各种优待,那么他们就有义务为赵家尽忠守节。庶民得到了什么,他们不但什么也没得到,反而每年要交沉重的赋税以供养赵家和文臣武将,他们没有保卫赵家的义务,因为赵家是靠他们养活的。相反赵家和食利的文臣武将们有义务保护他们的安全,结果不但不能保护他们,反而让他们被异族屠戮,那么赵家已经没有资格再享受他们的供养。 他们也不需要为赵家尽忠。 就像一份契约。 百姓和君主签订了契约,百姓交税供养君主,供养宗室,供养君主的文武百官,供养君主的军队,而君主要保护他们的安全。 交税是百姓的义务。 保护百姓是君主的义务。 百姓不交税,那是百姓毁约,君主可以用律法惩罚,保护不了百姓那就是君主毁约,百姓也就没有义务再供养君主。这是个很简单的道理,所以宋朝的百姓不需要为赵家尽忠,他们交了税,赵家却不能保护他们,那他们凭什么给赵家尽忠。 但大臣不一样。 大臣是食利的,赵家拿了百姓交的税,雇佣他们做事,他们拿了钱当然要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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